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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小区新老物业展开“拉锯战”!

时间:2025-01-21 16:57:23 来源:沧州人在线

沧州市金鼎领域小区中标单位不能正常交接》,1月20日的这个投诉出现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沧州市委主要领导平台。

该投诉称:“18号以业委会组织通过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的进行物业招聘,好不容易期盼新物业进入,却被一个叫*物业的三无公司没有任何手续雇佣社会闲杂人带人进入霸占小区物业,不给新物业交接”

此前的1月20日,“沧海洞察”以《沧州一小区竟然有三家物业公司?》(点击蓝字可阅览详情)为题,转载了网民在上述网媒的投诉《金鼎领域小区物业》。

“物业选聘属于业主自治的小区内部事务,新老物业之间没有必要产生对立。经过业主选聘确定的新物业公司,是当前唯一适格的物业公司,老物业公司应当及时撤场、交接。”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称,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与由业主新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并配合新物业做好交接工作,原物业如果违反该规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原物业如果认为终止合同给其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能拒绝撤场。

这位律师建议,如果有业主不认可新物业,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个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业委会的民事责任;此外,还可以联合其他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临时业主大会,要求业委会解除该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的决定。

现有物业拒不撤场,新老物业展开“拉锯战”,注定了该小区更换物业举步维艰。希望辖区街道、社区及住建部门及早介入,能够依法作为,推进这一问题得以解决,确保小区安全稳定,将金鼎领域小区建成一个和谐宜居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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